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“九不准”
创建时间:2025-06-25
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“九不准”是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(原国家卫生计生委)制定的行业规范,旨在纠正医疗领域不正之风,保障医疗行为的公益性和廉洁性。主要内容包括禁止将个人收入与药品检查挂钩、开单提成、违规收费等九项行为,并配套严格的监督与处罚机制。
“九不准”具体内容:
1.不准将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。严禁向科室或个人下达创收指标,禁止将奖金、工资等与药品、检查业务收入直接关联。
2.不准开单提成。禁止在处方、检查等医疗服务中实行提成,或通过介绍患者到其他机构收取提成。
3.不准违规收费。严格执行国家定价政策,禁止自立项目、分解收费或重复收费。
4.不准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。捐赠需以法人名义接受并统一管理,禁止与采钩或用于职工福利。
5.不准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。严禁发布虚假广告、参与商品推销或泄露患者信息。
6.不准为商业目的统方。禁止统计药品、耗材用量信息为医药营销提供便利。
7.不准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。严禁医务人员私自采购、销售药品或医疗器械。
8.不准收受回扣。禁止接受医药企业以任何形式给予的回扣或参与其付费的娱乐活动。
9.不准收受患者“红包”。严禁索取或收受患者现金、有价证券及土特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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